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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產設備是否按細則中規定缺一不可,有的企業設備用自制的設備代替是否可以?
發布于 2019-07-30 閱讀(896)
問:在審查過程中,必備的生產設備是否按細則中規定缺一不可,有的企業設備用自制的設備代替是否可以?
答:您好,細則中規定的必備的生產設備,企業不是缺一不可,也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生產工藝進行合理減少。比如,在食醋生產中,有些企業用酒精進行醋酸發酵生產食醋,就可以不要篩選、破碎、蒸煮等等必備的生產設備。企業可以使用自制的生產設備,但要能滿足工藝要求。
本文標簽:食品生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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