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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油類化妝品命名和宣稱應注意什么?
發布于 2024-04-07 閱讀(286)
問:精油類化妝品命名和宣稱應注意什么?
答:化妝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,并應當避免產品性狀、外觀形態與食品、藥品等產品相混淆。精油類化妝品名稱應避免使用醫學名人姓名或醫療術語,如仲景、華佗、固本培元、溫養活絡等;其使用部位應符合化妝品定義,不得以文字或圖案方式描述為關節、穴位等特殊部位;功效上不得進行調理養身、疏通活絡、舒緩身心等類似宣稱。
本文標簽:化妝品備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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